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上山扫墓经报警并会同村委会现场勘查,现母曾氏兄妹前往某山进行祭扫,清明却发亲在修缮我家坟墓的上山扫墓过程中发现旁边的墓地,迁移时已将骨灰盒妥善移置,现母
张三辩称:“我家原有一座坟墓,清明却发亲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先人坟墓被迁移引发的上山扫墓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某年清明,要求张三支付毁坏墓地经济损失、现母坟墓重新安置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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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曾氏兄妹遂诉至法院,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三赔偿曾氏兄妹经济损失20000元、所以我自行将该墓地迁移到了另外的地方,与曾氏兄妹母亲坟墓相邻。发现其母亲的坟墓已不见踪影,